代理医疗事故纠纷案
来源:蔡雪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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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个人具备雄厚的医疗背景资源,曾代理某病患家属诉上海市某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,此病患因患食管贲门癌而入住该医院行根治手术,最终死亡。病患家属委托我之前,曾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不予受理。委托我之后,经过我对家属提供的初步证据进行认真、反复的查看、比对,最终找出导致病患死亡的关键点,进而围绕关键点迅速采取证据保全及证据交换程序,防止医院篡改主观病史记录,证明了医院在为病患实施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为医疗事故鉴定及取得巨额索赔奠定强有力的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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